有升降的监管就有电梯承载不起悲剧
有升降的监管就有电梯承载不起悲剧
时间::2014-12-09 13:43:27    来源:中国电梯资讯网      
      9月13日下午1时26分左右,武汉长江二七大桥与欢乐大道交界处一建筑工地上,一载人电梯从30层突然坠落。截至目前,该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 虽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却有记者在现场发现,事故升降梯登记牌注明的使用期限是今年六月份,升降梯显然已超过限用期限。此外,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而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超载。 电梯超期使用,严重超载,可以说是造成这次重大悲剧的其中重要因素,背后的根源无疑又是缺失监管造成的,是“人祸”。对安全监管缺少责任心,上上下下承载生命重量的电梯就会在频繁的升升降降中形成安全隐患,也就无法避免发生梯坠人亡的惨剧。 如果说安全监管部门,能尽早发现升降梯使用期限已过期并及时监督更换,如果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中能尽心尽责让乘坐电梯者养成不超载或超重的施工操作严格规范并形成良好自我安全保护习惯,那么这次造成19名工人遇难的事故还会发生吗! 可惜一切如果和假设都是事后诸葛亮,也就像每一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都会紧急进行一次所谓不放过每一个安全漏洞的安全大检查一样,只不过是为了挽回自己 一点脸面以及惶恐不安的自我救赎的心理慰藉。事故发生后安监马上升温,风平浪静后自然而然降温的运动式安全监管和检查,已经成了治标不治本的一种放任日常安监缺位的诟病,背后无疑助长了那些建筑商或煤老板等,为了谋取最大利润对安全作业不求投入,只求差不多能应付检查就行的漠视生命的歪风。 检索近些年发生的电梯事故,可发现电梯事故处于高发期,而且造成人员伤亡的数据是惨痛的。2008年长沙发生施工电梯坠落,导致17死1重伤;2011年连 续发生三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伤,今年9月长沙市某小区电梯从13楼直坠负1楼,事隔一天,武汉就发生电梯坠落事故。这一系列由电梯造成的悲剧,虽然有机械事 故的原因,但是背后挥之不去的还是缺少安全监管的人为因素。对电梯生产质量的监管缺失严格的统一规范,对现行运营的电梯缺少日常监管检查,都埋下了造成电 梯事故升升降降监管漏洞的“人祸”影子。 安全生产必须走出升升降降的运动式执法监管,纳入法治化日常化监管轨道上来,不仅需要执法者时时刻刻 绷紧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责任玄,而且需要让负有责任和义务的法人以及处于影响自身安全的公民时时处处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维护自身安全的权力。这样才能 让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落到实处,并让民众懂得安全法律规范,发挥每个民众自觉维护自身安全的维权意识。 杜绝工地电梯悲剧的发生,必须先杜绝升升降降的人为安全监管因素所造成的监管漏洞,让法律规范在日常履责和追责考核中真正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尽量避免电梯坠降事故悲剧的发生,才能让电梯承载起应承载的重量,让那些急于摆脱事故责任的马后炮者,不必去为事故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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